第315章 一民养二兵,明朝缘何财政不出问题?-《南明鼎革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众人议论纷纷,大家虽然感到卫所制早已经名存实亡,但毕竟乃洪武帝所建立制度。

    大家多认为革新卫所制度重要性,但又反对强暴对待卫所制

    这其中,最受诟病的当然是卫所世袭军官需要缴纳土地一年产出,大家搬出一个个孤立事证,说什么天下纷扰,地方也有一些好的卫所军官。

    讨论半天,杨麟做出让步,决定以当年按察使钱邦芑主持处理广安千户所为范本废除卫所制。

    其方法不外乎,对胆敢举兵反抗官府新政的,卫所军官家财全部充公。

    在要求卫所军官缴纳一年粮食补助部分,只是将该项作为一个的处理原则,在具体执行过程中,对那些对军户较为仁厚的卫所军官可酌情免除处罚。

    征缴粮食方面之后,那些世袭卫所军官家财以安身立命为限。

    诸如此类,让政策变得更加容易获得民众支持。

    有人统计,在明朝全国约有一半土地为皇亲藩王宗亲,地方豪门大户,卫所,寺院道观所占据,这些特权阶层霸占土地不缴纳任何赋税,官府前软怕硬,对普通民众层层摊派,到最后大家不堪其负被迫反抗,而大明王朝也在内忧外患之中寿终正寝。

    如果大明王朝不是为满清代替,那是罪有应得。但因为其替代者是更为残暴的满清政权,如此在后世出现太多太多明粉。

    财政之道,不外乎开源节流,谈起征收赋税,众人还不能畅所欲言,但谈起节流方面,很多人显得义愤填膺。

    如今施行分成法,县府省分成比例为2:1:7,县里分得其中2成。

    其中1成用以维持官府日常运行(除了分成所得,还有治民过程中,各种手续费),官员公差俸禄不过税收的一成。

    余下一成则用于修路筑桥、兴修水利、建立公立学堂、编练地方民壮等费用。

    现在兵荒马乱的,财政困难,地方投入费用不多,即便如此,但也引得各路神仙巧取豪夺,地方贪污事件甚多。

    有人将其归为分成法,过去地方没有钱粮,若要修路筑桥兴修水利,多凭借地方官员募捐,现在官府拨款,反而成为地方官员眼中唐僧肉。

    斯情斯景,大家感慨不已。

    在强化监督力度之外,杨麟迅速推出三种新政。

    首先就是官员胥吏财产登记,所有官员财产公示,为政之际若发现巨额财富来源不明,除惩治当政者之外,就是罚没不明财产数倍作为惩戒。

    其次,将司法审判权从知县、知州、知府身上移除。

    在明朝,朝廷有三法司,即刑部,都察院、大理寺。

    明代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。

    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,主要管理对冤案、错案的驳正、平反。

    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,还拥有“大事奏裁、小事立断”的权利。

    在各省有建立按察使,分管地方监察工作。

    明清之际,三班中壮班、快班主要负责维护地方治安,打击犯罪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