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他们也参考了大夏王国的机器人法案,同时中间还有无数利益进行博弈。 在这个法案中,美国和大夏王国一样,给予机器人一定的人权。 但是美国这边,却允许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人形机器人用来代替人的工作。 只不过这个比例,目前被要求在百分之二十。 也就是说,如果你的企业有十个机器人员工,那么你的企业就必须拥有四十名活人员工。 不允许把企业的所有工作都交给人形机器人来做。 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不高,但是也不低啊。 而且现在是百分之二十,未来说不定法案会继续改呢。直接改成百分之四十,甚至最后改成百分之百都有可能。 口子这个东西,只要开了,未来只会越来越大,想在堵住就很难了。 除了这些,这次法案也规定了,人形机器人也可以从事一些特殊行业,就像是大夏王国那样。 但是从事特殊行业的人形机器人,要缴纳高达百分之四十的重税。 而这百分之四十,有百分之二十是归美国政府所有。百分之二十归州地方所有。 不仅如此,美国法律也规定。 为了保护美国机器人产业。国外人形机器人公司,不得直接在美国市场销售人形机器人。 必须把销售权交给美国本土代理商进行销售。 11月22日,美国开始对这个法案进行审核。 上午11点半,审核结果出来,最终法案通过,只需要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字,这个法案就生效了。 而生效时间,是2010年1月1日。 “美国人形机器人法案正式生效,华盛人形机器人正式进入美国市场……” 新闻爆出,华盛集团再次上了头条。 就在法案通过之后,华盛集团也第一时间公布了具体销售情况。 由于法律规定,华盛集团的人形机器人,才会采用代理销售的模式在美国进行销售。机器人具体售价,由代理经销商和华盛集团协商共同定制。 产品的售后服务由代理商自行承担。华盛集团进行技术授权,但是三包服务这些东西依然由华盛集团负责,产品质量出现问题,华盛集团负责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