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大学里骑自行车的人不少。 每次有人的自行车坏了,都知道专门找他修。 毕竟这年代会修自行车的人可不多,就算要修,还要推着自行车走很远才能找到地方修。 顾修远这人就大大方方的,第一回看见别人自行车链条掉了。 他就主动过去问了,展示自己有修自行车的本事,一来二去,互相传着就都知道他会修自行车。 从来也不会觉得给别人修自行车挣钱是一个没面子的事情。 相反,这是他的本事! 他不仅骄傲而且自信! 沈朝同样觉得自己的男人特别厉害,他什么都会修! 或许是顾修远长得高,又会修自行车,就有一些女同学崇拜他了。 沈朝每天都把男人的手拉的紧紧的,让女同学知道他是有媳妇的。 顾修远每天都用眼睛瞪其他的男同学。 他从来都不会因为不想让别人看他媳妇就不让沈朝打扮。 相反,他总是带着媳妇去百货商店买时髦的衣服。 他就喜欢看媳妇打扮的漂亮! 至于野男人,用眼睛把他们全都瞪走,看谁敢看! “我媳妇真好看,给我香一口。” 沈朝还当了广播站的播音员。 她什么都想体验一下,这也离不开她男人在背后鼓励她。 顾修远听见媳妇好听的声音从广播里传出来,心里高兴。 转头听见男同学说女播音员的声音真好听,心里不高兴。 顾修远立刻就吃醋了,不想让媳妇的声音通过广播让别的男人听见。 媳妇是他的! 声音是他的! 全都是他的! 等回了家顾修远就立马跟媳妇商量。 “媳妇,你能不能不当播音员了?” 顾修远坐在床边,抱着媳妇跨坐在他的大腿上。 “你吃醋啦?” 沈朝坐在男人的大腿上抱着他的脖子。 顾修远大大方方的承认:“吃了一天醋了!你都不知道那些野男人听见你的声音,眼睛都瞪圆了!” “当时就给我气的不行了!我媳妇那么好听的声音是给他们听的吗?” 沈朝说:“那我播完这个月行不行?已经答应了也不好临时说不播了。下个月就换人播了。” 第(2/3)页